1. 合理的進行結構設計,應綜合考慮造價、屋面坡度、板型等多種因素,求得最佳方案。
2. 充分考慮建筑物所在區域氣候特征,采用適合該地區的防水措施及材料。
3. 由于金屬屋面板的材料特性,同時借鑒國外先進經驗,應選用適合于金屬板屋面的防水材料;如具有較高的粘結強度、好的追隨性、以及耐候性極佳的防水密封粘接帶,耐候膠等,作為金屬板屋面的配套防水材料。
4. 在屋面工程施工中應注意以下情況
(1) 應進行過程控制和質量檢查,并做好完整的檢查記錄。
(2) 屋面防水工程應由相應資質的專業隊伍進行施工。作業人員應持有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上崗證。
(3) 屋面工程所采用的防水、保溫隔熱材料應有產品合格證書和性能檢測報告,材料的品種、規格、性能等應符合現行國家產品標準和設計要求。材料進場后,應按規定抽樣復驗,提出試驗報告,嚴禁在工程中使用不合格的材料。
(4) 施工的每道工序完成后,應經監理或建設單位檢查驗收,合格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。當下道工序或相鄰工程施工時,對屋面工程已完成的部分應采取保護措施。
(5) 伸出屋面的管道、設備或預埋件等,應在防水層施工前安設完畢。屋面防水層完工后,不得在其上鑿孔、打洞或重物沖擊。
(6) 屋面工程中推廣應用的新技術,必須經過科技成果鑒定(評估)或新產品、新技術鑒定,并應制定相應的技術標準,經工程實踐符合有關安全及功能的檢驗。
(7) 屋面工程應建立管理、維修、保養制度;屋面排水系統應保持暢通,嚴防水落口、天溝、檐溝堵塞。
隨著國家擴大內需的建設,除了現有的一些形式的金屬屋面系統,又出現了一些金屬屋面系統與玻璃,或者不同金屬屋面系統組合而成的大型屋面系統,對這樣的組合系統提出了更高的防水要求。